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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-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推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/06/26 浏览量:

各二级学院、单县分校区、郓城分校区、东校区教学部: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,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,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7-2018学年度班主任考评推优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班主任考核推优

(一)、考核范围及推优名额

1.2017-2018学年度经学生工作部(处)备案的班主任。

2.本次考核推优严格按照《菏泽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(试行)》执行,考核推优比例不超过被考核班主任人数的20%,四舍五入计。

(二)、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

1.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。

2.热爱学生,热心班主任工作,出色履行班主任职责。积极主动配合辅导员进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。

3.抓好班风和学风建设,所在班级的班风好、学风正,团结上进、凝聚力强,班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。

4.定期召开班会,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沟通交流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并主动向所在学院、分校区、教学部反映问题,做好工作记录。

5.学生测评结果中不合格率不超过5%(含5%)且优秀、良好比率不低于90%(含90%)。

6.有突发事件、考试作弊、打架伤人等严重事件发生的班级实行一票否决。

二、评选要求

(一)各学院、分校区、教学部根据《菏泽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(试行)》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、分校区、教学部班主任的考核情况,认真组织开展考评推选工作,并组织候选人填写《菏泽学院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》一式二份,并于2018710日前将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生工作(部)处学生教育管理科(锦苑三楼)。

(二)各学院、分校区、教学部在考评推优工作中,要严格按照考评推优条件和程序,按照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的标准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确定候选人,广泛听取师生意见,接受民主监督。

附件:《菏泽学院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生工作部(处)
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18年泛海公益基金会、省光彩事业促进会“同心•光彩助学行动”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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